新闻中心
中宏网11月28日电 日前,中国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、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
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从持续加大信贷资源投入、畅通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渠道等方面提出25条举措,其中,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、合理满足民营房地产企业金融需求等提法。
此次《通知》在明确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目标和重点时,提出“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,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”,并提到“加大首贷、信用贷等支持力度”。明确对民营企业“加大首贷、信用贷支持力度”,意味着,在对接民营企业续贷需求的同时,银行应积极破解“首贷难”问题,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信用贷款比例,提高金融服务的有效性和精准度。
在直接融资上,《通知》就“深化债券市场体系建设 畅通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渠道”和“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 扩大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”两方面,提出了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、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、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等一揽子措施。
针对房地产领域企业的担忧,此次《通知》指出,“抓好《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》等政策落实落地,保持信贷、债券等重点融资渠道稳定,合理满足民营房地产企业金融需求”。并在开篇就强调,“引导金融机构树立‘一视同仁’理念,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”。有观点认为,文件中提出的“合理提高民营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,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贷款尽职免责机制,充分保护基层展业人员的积极性”,也将通过尽职免责机制的落实,切实支持民营房企融资。
此外,《通知》还提出,“优化融资配套政策,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”。其中,“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”是一个具有新意的提法。
编辑:韩鹏飞 审核:蔡旭东
本文由安信11注册登录编辑发布,转载请注明出处
本文链接:http://www.kathemartin.com/news/1257.html